各部、室、分院:
为了表彰先进,树立榜样,培养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,鼓励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、专业学习、社会实践活动、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个人和集体,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,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、善于创造、甘于奉献,成为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。经研究,决定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三好学生
1.评比对象:2016级、2017级学生。
2.评比比例:按班级人数的5%评选。
3.评比条件:
(1)思想品德好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;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,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;尊重社会公德,操行考核优秀。
(2)学习好。学习目的明确、态度端正,能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并积极维护教学秩序,成绩优秀。平均成绩在全班前4名。
(3)身体好。能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,有健康的体魄,良好的卫生习惯。体育课成绩良好以上。
4.评比办法及奖励:
(1)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。
(2)评选工作由班主任组织,在班级测评基础上,各分院(系)研究报学工部审批后,上报学院批准。
(3)凡被评为“三好学生”的同学,均发给荣誉证书,并记入本人档案。
二、优秀学生干部
1.评比对象:2016级、2017级学生。
2.评比比例:按班级或团体人数的3%评选。
3.评比条件:
(1)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并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。
(2)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,热心于班级工作,乐于助人,团结同学;学习态度端正,成绩良好,并能积极参加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。
(3)工作责任心强,作风踏实,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。能以身作则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坚持原则,大胆工作,自觉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,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;能及时、如实地反映学生情况,积极配合老师开展各项工作。
(4)学生干部包括:班委会成员、团支部成员、学生会成员。
4.评比办法及奖励:
(1)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。
(2)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进行测评,提出初选名单,各分院(系)研究报学工部审批后,上报学院批准;学生会成员由团总支和院团委评选,报学工部审批后,上报学院批准。
(3)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,均发给荣誉证书,并记入本人档案。
三、先进班集体
1.评比对象:2016级、2017级所有班级。
2.评比比例:各系按班级数的15%评选。
3.评选办法及程序按《学生手册》有关规定。
四、评比程序
1.各分院(系)严格按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进行评比,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。
2.各分院(系)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报学工部审核。
3.上报学院批准。
五、评选时间
1.评选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—2019年4月2日。
2.请各分院(系)将推荐表(纸质加章)和评选结果报表(纸质加章和电子文档各一份)于4月2日16:00前报学工部,推荐表和报表的电子表格请在“学工系统QQ群文件夹”中下载。
特此通知
附件:
1.各分院名额分配表
2.三好学生登记表
3.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
4.先进班集体推荐表
5.三好学生报表
6.优秀学生干部报表
7.先进班集体报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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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